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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8日,****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成渝之心●**经开区新型材料研发及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配套道路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现将成渝之心●**经开区新型材料研发及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配套道路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范航
联系电话:132****6656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