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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辽人社〔2018〕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3〕24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开展创业培训享受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18-****0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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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