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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食品级活性炭固废再生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食品级活性炭固废再生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市**县**镇**门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182****1525。
附件为验收报告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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