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公司重整案
审计机构邀请函
致各审计机构:
****法院于2025年6月12日裁定受理苏****公司(下称“****公司”或者“债务人”)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管理人。为了完成债务人的重整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聘请一家****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附件01
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内具备会计审计的相应资质(资质等级AAA及以上),所属地区为**市,执业范围为**;
2、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再委托;
3、具有破产审计业务经验或担任过管理人;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附件02
报名材料
有意向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供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具体内容如下:
1、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入选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证明等;
2、行业影响力及审计业务业绩;
3、参与破产清算、重整或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案例及证明材料;
4、工作方案,包括明确的工作计划、人员配置及时间、内部审核质控体系安排等;
5、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折扣率、是否可协商等;
6、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的书面承诺;
7、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8、报名机构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附件03
审计要求
1、审计基准日:基准日为2025年6月12日。
2、审计要求:****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在2025年7月21日前或管理人要求的日期前完成初步审计并出具阶段性审计说明或审计报告。
3、审计机构需出席债****委员会,或者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附件04
审计机构选取
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报名机构多于5家的,管理人在报名的机构中遴选出5家摇号确定审计机构。报名机构低于5家的,直接摇号确定审计机构。只有1家审计机构报名的,视报名机构情况可直接确定为审计机构。
附件05
审计费用
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审计机构自行承担,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附件06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日17:00,请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将书面方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并同时将方案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园区**大道东398号**金融大厦16楼,邮政编码:215000,许律师收,联系电话:138****0422,请在邮递单上注明“苏****公司重整审计报名材料”。
注:报名机构请仔细阅读邀请函,按照要求制作和提交报名材料。本邀请函内****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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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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