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 | ||
| **省******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 | ||
| **省******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7-01 15:30:00 | ||
| 2025-07-04 15:30:00 | ||
| 2025-07-01 14:58:42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无 | |||||||||||||||||||||||||||||||||||||
| 公示名称 | **省******开发区塘横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及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时30分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 3 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1.****公司、深****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2.****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3.****公司、**建工****公司(联合体);4.****研究院****公司、******公司(联合体);5.****、广****公司、湖****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参与评审的5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电子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查。****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通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17时2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3号评标室 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及程序确定。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公司、湖****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深****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公司、湖****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10.2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及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交货期) |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郭春林 设计项目负责人:鄂明会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630;设计项目负责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A****10550。 |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湖****勘察院有限公司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广****公司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3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 业绩 情况 | 1.**仲恺国际**区****示范区****园区配套设施:七条市政道路、河道景观、河道整治)勘察设计; 2.****医院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3.**区新圩镇塘溪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4.起步区社溪路东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 5.****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三期(含部分二期)土地平整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片区东部规划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7.**(仲恺)人工智能产业(高端电子)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8.东江****工业园四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9.新圩启沃智谷地块二场平工程(设计); 10.新圩启沃智谷地块五场平工程(勘察设计); 11.潼湖生态智慧区基础设施项****科技城(总部区)西南片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12.**大道(高桥五路至荷沙线)改造工程; 13.江二路(103 省道至坛山路)市政建设工程; 14.严西**路(船舶园路-康庄路)道路工程勘察。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深****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30.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及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交货期) |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易宙子 设计项目负责人:马一娟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922;设计项目负责人:道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51023。 |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深****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勘察资质;****公司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 业绩 情况 | 1.**大**延伸段(渝武高速至江家坪立交)工程勘测设计; 2.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含专项论证); 3.杨沙南路和张家湾排洪涵; 4.**县**高铁**老屋一路、****中心道路及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5.茶园至木洞连接道工程勘察设计; 6.高新区主要干道工程勘察设计(D标段); 7.南北分流道勘察设计; 8.**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暨乡村**大佛坝片区一期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9.**薛家湾镇北山片区经一路、经六路、**中路。**北路、纬四路、维泰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0.黄桷湾立交及**立交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专项论证); 11.宝鹏通道工程(侨**路至龙景立交)勘察设计; 12.罗沙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3.107国道市政化改造工程(**大道-机场南路)勘察设计。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10.21%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勘察及设计规范;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招标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工期 (交货期) | 勘察及设计总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一、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场地征拆原因影响除外)。二、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宁英海 设计项目负责人:禹辉君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190;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10****125408。 |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公司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设计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班子成员必须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以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实施。(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 业绩 情况 | 1.川**际铁路****站配套工程; 2.**市老**排洪大沟内涝治理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3.****煤矿山废水处理工程EPC项目; 4.**省**市**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期:黄埠段)工程第三期勘察设计; 5.西环线西辅道(泰**路-长**路)工程总承包; 6.**县规划四路(平康路-万福东路)道路工程; 7.粤港澳大湾区(**)数据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期)(第一批)项目勘察设计; 8.**(仲恺)人工智能产业(高端电子)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期勘察设计; 9.东江科技园**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0752-****09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开发区管理委员****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830 | |||||||||||||||||||||||||||||||||||
| 联系地址 | 惠****开发区中兴五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7月4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60)。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