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冷却塔供货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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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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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截止时间:2025-07-06 15:39 标书代写

招标所含区域

****公司****广场三、四期)

招标类别

冷却塔

招标详情

****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冷却塔供货工程

招标公告

****公司就****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冷却塔供货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采购名称:****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冷却塔供货工程。

2、 工程地点:**省******车站大道交叉口北侧。

3、 招标范围:负责****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冷却塔供货工程的供货、运输、现场组装(如有)、安装指导、成品保护及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甲方要求的全部工作。

4、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 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经发包人通知后进行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公司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19-299********4051

税号:913********140810F

7、 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法。

8、 工程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货物下单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货品的20%作为预付款;

2)到货进度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货品60%的货款;

3)结算款:验收通过且双方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质量保证金: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办理保证金的结算,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以上付款采用ABS付款,仅采用ABS付款部分支付金额按净付款金额*1.05。

9、 履约担保:合同总价5%的现金或10%的银行保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银行保函必须为连续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的四大行的履约保函;

2****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银行。

10、 工程规模:

1****广场项目四期为超高层(含办公、公寓、酒店等),用地面积约39859㎡,建筑面积约256584㎡,地上79层,地上建筑面积约181000㎡,地下3层局部四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5584㎡,结构类型:钢结构及核心筒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2)以上工程规模及建筑面积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3)本次招标范围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冷却塔供货。

11、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2、 供货日期:供货时间具体以发标人指令为准。

13、 监理单位:******公司。

14、总承包单位:****集团****公司。

二、 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安装企业或具有有效授权书的经销商;

2)在国内具备三年及以上生产制造或服务经验;

3)档次:合资;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产品线能覆盖招标需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4、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

5、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6、在行业有较强的知名度,销售、售后服务网络能够覆盖**,并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供应商及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近五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处罚与较大金额罚款,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违规导致诉讼和判决对投标人不利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网页打印)。备注:所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

10、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需填写资料:表1供方基本信息表、表2**业绩清单(自行提供,需体现**内容及合同金额)、表3年财务审计报表;

(2)本次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 PDF格式打包在系统中的报名界面上传;

(3)本次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内”资料指2024、2023和2022三年;

(4)报名单位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持有生产制造商对报名单位或本项目的书面授权文件;

(5)投标单位须签署保密协议。

11、其它:无。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2、 领取标书时间: 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3、 领取标书地点: 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联系人:韦伟(成本)/叶鑫(工程)

5、联系电话:151****7618(成本)/137****8280(工程)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广场绿**国甲方项目部

四、 监察投诉电话

绿**国监察投诉电话:绿**国监察举报方式为电话0571-****3911(工作日9时-18时),邮箱****@163.com。

五、 本工程所有款项的支付,如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供应链ABS支付、浙商银行款链A+B支付、招行智付通、绿城保理等)方式,乙方应无条件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乙方因不配合供应链金融支付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收到工程款的任何不利后果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乙方因未履行对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的配合义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甲方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如工程款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支付金额按原应付工程款金额(仅供应链金融支付部分的款项)*1.05支付。

六、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供方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处罚项

处罚条款

1

投标

邀请

拒绝投标邀请

【1】一年内3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投标邀请(不同项目)的合格供方,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2

投标

入围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第1次违规:在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定级为不合格供方“D级供方”,且 3年内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质。

3

投标

询标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并定级为不合格供方“D级供方”,且 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质。

发现串标

围标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合格供方资格,并定级为不合格供方“D级供方”,且 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 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质。

发现行贿

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列入“黑名单”。

4

决标

决标后不签

合同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并定级为不合格供方“D级供方”,且3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质。

说明:招标平台帐号禁用即不能参与绿城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

注:以上规定以绿**国最新发布为准。

八、 相关附件:

附件 1 供方基本信息表

附件 2 保密协议

附件 3 围标、串标复核表

附件 4 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韦伟(weiwei_wza) 绿**国 - ****集团 - ****公司 - ****公司****广场三四期) - 综合管理部
手机:151****7618
公司座机:151****7618
电子邮箱:****@qq.com

报名方式

登录供应商外网(http://lczc.****.cn/)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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