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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商务评审综合实力第3点:投标人获得食品复检机构资质且2022年以来食品复检报告量高于80个(含)以上的,计2分;复检报告量为50个(含)至80个的,计1分;复检报告量50(不含)以下的,不计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复检资质证明及复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食品复检机构资质的,计1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出具过食品复检报告的,计1分。本项目最高计2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复检机构资质证明及复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9 09:00 | 2025-07-21 09:0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09 09:00 | 2025-07-21 09:00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5-07-09 09:00 | 2025-07-21 09:00 |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晏馨 |
| 电 话:138****4098 |
| 地 址:**市**区香樟东路8****政府大院内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梁巨权、黎贵兰、朱操 |
| 电 话:185****1113、182****9254 |
| 地 址:**市**区迎新路499号御溪国际1栋13楼1310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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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7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