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通〔2021〕1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就业帮扶车间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简称三类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工作。经组织考察组现场考察评审,****公司符合就业帮扶车间条件,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认定****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
公示期5天,从2025年7月1日起至7月5日止。如对此公示事项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反映。
来信来函地址:普****社区南**路143****社会保障局****中心),联系电话:0859-****072。
****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