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1
****中心地块路网建设及边坡支护工程(砂、石材料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经营部(**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地块路网建设及边坡支护工程(砂、石材料采购)
采购需求:
| 砂、石材料 |
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估) |
控制单价(元) |
金额(元) |
| 碎石 5~32 |
m3 |
25.5 |
110 |
2805 |
|
| 碎石 50~80 |
m3 |
2091 |
110 |
230010 |
|
| 碎石 40 |
m3 |
70 |
110 |
7700 |
|
| 碎石(综合) |
m3 |
17500 |
110 |
****000 |
|
| 石渣 |
m3 |
3619 |
85 |
307615 |
|
| 毛(片)石 |
m3 |
1920 |
75 |
144000 |
|
| 块石 |
m3 |
768 |
75 |
57600 |
|
| 中粗砂 |
m3 |
7845 |
125 |
980625 |
|
| 中砂 |
m3 |
725 |
125 |
90625 |
|
| 总价合计 |
****980 |
||||
供货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甲方提供的供货时间及批次,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卸至工地现场,供货时间为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08:30-12:00至2025年07月08日14:30-17:30
地点:(**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方式:接受现场(提供邮箱或自带U盘拷贝)获取,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项目名称加盖公章”送达****经营部(**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现场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点30分(**时间),开标地点:****(**县文明大道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出席开标大会,以递交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的时间为签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和相关资料等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标书代写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地块路网建设及边坡支护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县文明大道G319号****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俞先生 079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