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住交局资金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成交价:1795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区住交局资金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区城市更新(一期)专项债,老旧小区及配套服务设施专项债、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专项债涉及项目建设资金,对专项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包含但不限于资金流向追踪、政府采购过程资料、项目绩效管理资料等,同时需规范工程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完整性与准确性。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根据服务情况提供详细的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向追踪报告、政府采购过程资料整理报告、项目绩效管理资料整理报告等。 服务时间:两年(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服务成果需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强、王常慧、陈李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37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中路51号
电话:055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