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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期(岳家湖校区)洗浴用水、自助洗衣、饮用水和吹风机等建设运营项目”的变更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三期(岳家湖校区)洗浴用水、自助洗衣、饮用水和吹风机等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6月23日
四、变更内容
变更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投标人具有洗浴用水(含公寓楼外公共浴室或公寓楼内公共浴室)、自助洗衣、饮用水、吹风机的项目经营业绩的
按以下方法计分,本项满分12分:
1.包含上述4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
2.包含上述3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
3.包含上述2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
4.包含上述1项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
注:
(1)同一个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提供**协议(或合同、或协议及补充协议)扫描件。如**协议(或合同、或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信息的,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其二级主管职能部门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3)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业绩不重复计分。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4****委员会认可的业绩将随中标候选人公示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变更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中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2025年07月17日10点00分(**时间)
****
2025年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