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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厅******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市2024年第一批次项目部分地块位于**省**市**市青云街道甘露堂村,重兴路以东,新甫路以南,**一中北校区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117.47031°,35.54029°),占地面积7978m2(约11.96亩)。
调查地块北侧、东侧为甘露堂村,****一中北校区,西侧为重兴路和甘露小区。
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用地,居民于2012年开始搬迁,2023年搬迁完成;地块北侧和东南侧于2023年5-6月进行过地基开挖,挖开后的地面有雨水汇集,至今地块内无外来土。
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为住宅用地和农用地,拟建设回**置房,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7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