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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 ****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2025-07-01 16:34:06 | |
| 有效 | [ 文 号 ]||
| 关于**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N1标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 ||
根据《****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转发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52号)精神,由施工单位****承建的**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N1标段,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存储单位****向****申请退还该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持有关凭证到****举报或投诉。在公示期间若未收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912-****114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丰庆路人力**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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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