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保障局、**高****管理局、****管理中心、****医疗机构:
现将《****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41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中选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自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自2025年6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第三年度协议量统计。
二、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附件:****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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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薏,联系电话:****982,政务邮箱:sybj_dy-jc@zhaoqing.****.cn。中心联系人:凌凤姿;联系电话:****856;邮箱地址:****@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_****0613_1555.docx
2.(以此为准)附件1: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医疗机构续签协议采购量表.xlsx
3.附件2: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医疗机构续签协议采购量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