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大运**旺枢纽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2-370830-04-01-117426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本项目为**县大运**旺枢纽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一期),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按甲方要求进行的调整修改并达到施工图深度、二次深化设计(如需要)、图纸审核、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设计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间驻现场及相关的各项后续服务等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部设计内容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各阶段的报批、评审、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包括调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的现场配合和服务工作。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设备设施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竣工试验及验收、工程(项目)相关技术检验(检测)、竣工图的编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EPC 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 ||
| 建设地点 | **县南旺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1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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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县****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联合体成员)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 ||
| 设计费报价 | 290500元 | 289000元 | 288000元 | ||
| **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1.08% | 1.036% | 1.04% | ||
| 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90 日历天 | 90 日历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程学俊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137********03246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李利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237********63569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县****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白**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237********23479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5年7月1日09:00至2025年7月1日14:20完成评标,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3名专****交易中心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 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4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茂雪,联系电话:178****1307 | |||||
| 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