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关于2025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德州-陵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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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1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

****摩托车冲压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省**市**区扶丰街与马颊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剪切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2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废水产生环节为生活污水。生活****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音主要为生产车间切割机、钻床等机加工设备及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安装隔震垫、加强设备维护间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金属料、废滤筒、收集粉尘。其中废金属料和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滤筒由厂家回收再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乳化液,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送往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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