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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要求,施工单位******公司在**县长岗石材产业集聚区基础建设(一期)第一标段(施工)工程开工前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现工程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经施工单位申请,同意予以公示:凡在此工程施工期间有被克扣、拖欠工资的,请在2025年8月1日前向县****执法大队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10)。公示期间如没有举报投诉,将解除监管工资专用账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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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