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河源-连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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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改投审〔2025〕46号

****改革局关于**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申请**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县陂头镇典型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陂头镇圩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圩镇主干道沿线提升工程:对圩镇主干道进行综合改造,包括道路沥青铺设、路缘石与人行道建设、排水管网更新、路灯照明升级,以及建筑外立面翻**广告规范整治等。②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地质公园提升,改扩建碧道,并配套亮化及景观节点;**交通信号灯,增设街道配套设施、垃圾收集点与公厕,清理加固水渠河道,推进三线下地改造;建设农耕文化体验点,完善其他公共配套。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0570.95万元,其中:**工程费8826.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9.04万元、预备费用855.6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