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皓瑞新型环保再生资源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合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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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皓瑞新型环保再生**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67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关于皓瑞新型环保再生**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6-24 14:00

合****公司:

报来的《皓瑞新型环保再生**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市原**矿务局水泥厂旁边的****采石场场地,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3′32.438″,北纬23°47′29.173″。项目租用****采石场场地,项目占地面积约20000.00m2(合约30亩),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建设1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环保砖生产线,年产100万吨机制砂、1000万块环保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制砂生产车间、制砖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并配套相应的环保措施。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8%。

建设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范围,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

项目须建设半封闭式厂房,确保生产非露天作业,同时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以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补充建设雨水收集沟、雨水收集池,清除目前场地内散乱堆放的废渣,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清运至半封闭的一般固废堆放间。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机制砂生产线:给料、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环保砖生产线:简仓呼吸粉尘、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给料粉尘、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简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搅拌过程主要为湿式作业,粉尘产生量较少,搅拌粉尘主要做无组织排放。同时,车辆扬尘、原料堆场粉尘、装卸扬尘等通过加盖防尘布、洒水喷淋降尘等措施,确保营运期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优先选择装备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产噪声设备,使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工作时间,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环保砖废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和员工生活垃圾等。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收集后可作为项目环保砖原材料使用;废坯全部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再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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