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单位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了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式期限: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
四、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中第6条“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更改为“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