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专项--果树试验示范基地设施及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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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学院****基地建设专项--****基地设施及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5DFAGZ01439

原公告日期:2025-06-2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学院****基地建设专项——****基地设施及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学院****基地建设专项——****基地设施及配套条件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1、招标文件第2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单个合同金额≥450万元的农业种植类大棚施工业绩。”建议修改为:“科研类温室大棚等类似大棚施工业绩”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建设内容,为招标人主要用于科研实验所需的葡萄、草莓等果树**保存,建设内容并非科研用温室大棚。农业种植类大棚涵盖了科研、生产、示范应用等用途,广泛应用于种植、科研、医药、城市休闲观光等行业,故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第25、28页要求竣工验收证明需“四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盖章”,部分项目因采购模式或规模限制,无设计/监理单位参与,但项目真实合法,建议修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或允许补充“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招标文件第62页规定“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农业种植类大棚(至少包含玻璃温室)施工业绩的”和“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鉴于同类项目较少,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温室大棚(至少包含玻璃温室)施工业绩的”和“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5年7月1日

电话:0551-****1496,177****5733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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