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来宾市象州县长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象州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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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48号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5-16 15:00

****管理站: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代码为****,长村水库位于**市**县罗秀镇东侧**支流罗秀河的右侧小支流长村河上,坝首地理位置为东经109°56'01.65",北纬24°04'06.84"。水库于1959年10月基本建成,总库容1384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养殖****水库。2019年9****水利局****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水库为“三类坝”病险水库,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水库进行除险加固。长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现有坝址布置的基础上进行除险加固,项目用地为坝址原有工程用地,未改变土地用途和功能,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设施进行除险加固,**防汛抢险道路,工程管理设施更新改造,机电及金属结构更新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2219.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34万元。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建设内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通过设置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加强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频次,及时清运弃土、建筑垃圾等,减少施工期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排放。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机械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果园施肥,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环境。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通过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以及加强汽车运输管理等方式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水库除险加固,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统****收购站进行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应集中运至市政指定的地点进行消纳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选择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各种土方,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及措施,开展分区防治,优先建设排水沟,及时对裸露地面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做好施工临时堆场区拦挡、截排水工作区拦挡,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设计边坡并及时对边坡种植草皮护坡,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土方回填压实,降低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同时,应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文明施工,不乱砍滥伐,降低植被损害。对水库主坝、副坝、引洪渠等水利设施的施工尽量保证在枯水期完工,避开鱼类的主要繁殖期,在对引洪渠施工时,关闭上游闸门,保证干地施工,避免施工扰动对下游造成水体水质污染。禁止将施工废水、废渣等倾倒入库区及下游水体,禁止直接在库区及水体内清洗施工机械设备,防止污染水质,从而危害水生生物生存。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覆盖表土,恢复原有植被类型。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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