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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保障部令第29号)规定,现将谢****社会保障局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案件名称:**藏耶茹建筑****公司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当事人名称:**藏耶茹建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7MA6TFE0C2B
法定代表人:旦增欧珠
注册地址:**自治区**市**县**中路11号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自**县荣玛乡吴坚村高标准农田及渠道建设工程项目开工以来,未按照相关要求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之规定。
处理情况:2025年6月18日经现场排查,****向**藏耶茹建筑****公司在荣玛乡吴坚村高标准及渠道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地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要求3日内进行整改,但该公司截至公布当日逾期未进行整改。
谢****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