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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向我局申请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庆远镇九****医院)。
二、公示内容
(一)优化调整第一层建筑平面布局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布局。调整后,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仍为46个保持不变。
(二)局部调整第二至九层住宅部分的建筑平面布局。
****分局部增加电井、风井建设。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各项规划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9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医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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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