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县**渡片区污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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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NCZ-202505ZJ-0112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省﹒**市﹒**县 |
| 资金来源 |
财**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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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3-431023-04-02-587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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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渡片区污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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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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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操作 |
| 1 |
****01 |
**县**渡片区污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
7,994.22 |
7,994.2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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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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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县**渡片区污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答疑公告(二)【第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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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0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17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17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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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县**渡片区污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郴建发【2025】9号文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意见,为更好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件2-3《评定分离工作方案》第3点内容修改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专业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相关专业专家3人。定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委派,相关专业专家专家从**省综合专家库中抽取。地址:****交易中心。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17日9:00时整(**时间)。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 ****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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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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