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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大道(**段)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南垭路**地块)室外改造部分”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人民大道(**段)周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南垭路**地块)室外改造部分”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企业业绩定义以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3)其它-企业业绩的评审标准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项目不延期。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招标人:****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