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兴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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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37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 关于**市(**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04-23 15:00

**来****公司:

报来的《**市(**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区,涉及的子项目包括七洞乡西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良塘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业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镇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其中七洞乡西部****修复中心坐标:东经109°2′56.49″,北纬23°59′23.55″;良塘镇**历史遗留****中心坐标:东经109°52′0.04″,北纬23°47′ 40.97″;**工业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东经109°14′50.25″,北纬23°56′19.92″;**镇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东经109°20′21.29″,北纬23°56′10.14″。拟修复的矿山涉及4个区域,分别为七洞乡西部、良塘镇**、**工业园、**镇周边,修复点位共计229个图斑。其中七洞乡西部共55处图斑,总图斑面积96.7395 hm2;良塘镇**共8处图斑,总图斑面积12.1674 hm2;**工业园共112处图斑,总图斑面积131.7355 hm2;**镇周边共54处图斑,总图斑面积 63.7305 hm2。本次修复工程以**区灰岩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为重点,采取宜耕则耕、 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宜荒则荒的原则,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地质安 全隐患消除、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及植被管护、监测管护等。

项目总投资12236.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36.9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属于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涉及**镇**地下河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有爆破粉尘、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扬尘、机械设备废气和汽车尾气。钻孔凿岩作业时,使用雾炮机洒水降尘,在晴朗天气时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采用爆破工艺时,应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作业的产尘量。施工工地周边设置施工围挡、篷布遮盖等措施,运输车辆要搞好车辆外部清洁,及时清洗车辆,避免车辆带泥上路;****车行驶车速,降低车轮产生的交通扬尘。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油耗,同时降低污染;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车辆,不得委派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运输,并要求委托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

(二)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生活垃圾堆场等临时设施;施工应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并做好防渗处理,禁止将经过处理的施工废水排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做好施工区域裸露地表防护,施工土石方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随意堆放;施工机械需维修时送至专业厂家,场地内不设置维修点,避免维修过程废油、废水产生。施工区域内不设取土场、弃渣场,对施工材料等临时储存场地的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做到无渗漏现象。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现场钻孔、爆破工序、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等。钻孔设备作业时,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爆破工艺采用中孔深爆破,合理选取微差间隔时间和爆破参数,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周密安排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减少高噪声叠加;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降低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 的损坏而增加的工作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四)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表土全部用于项目自身生态修复工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石方全部用于项目自身生态修复工程;截排水沟、护坡等施工产生废弃建材,及时清运,委外综合利用,不在现场堆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等进行开挖,避免超出修复区控制点;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施工材料以及砂石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保护好修复区范围外的旱地,禁止占用或压占修复区范围外的旱地。保护好非修复用地的植被,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旱地等,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排水沟及截水沟低洼处设沉淀池,截留流失的土壤。

(六)落实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间主要为种植苗木的养护工程,无大气污染物、废 水、固体废物、噪声产生。修复工程施工期平整土地结束后,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将裸露地块尽快复绿,根据设计方案,旱地新增种植玉米、大豆,水田新增种植水稻,林地新增种植**松,草地喷播草籽种植牧草,在植物管护期间,及时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补土、苗木补种,以保证苗木及草地的成活率,保证场地的绿化率,认真做好养护工作。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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