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内外饰件扩建项目

审批
江苏-常州-新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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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04769T贾玉琴
贾玉琴******区
**市**区孟河镇观里路2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内外饰件扩建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区 ******区
经度:119.860556 纬度: 32.003056**国家****行政审批局
2024-05-22
常新行审环书〔2024〕14号913********804769T001Y
2024-08-08500
145****
913********804769T****
913********804769T**绿水(江****公司
913********13068112024-07-01
2024-07-112024-07-16
2024-08-052024-08-30
http://singsun.cc/portal/index/index.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汽车内外饰件13万套年产汽车内外饰件13万套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注塑、喷涂、流平、烘干、压制注塑、喷涂、流平、烘干、压制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车间一注塑车间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2);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FQ-11);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FQ-12);危废仓库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10)车间一注塑车间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2);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FQ-11);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FQ-12);危废仓库配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米高排气筒(FQ-10)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144 0 0 0 0 0.144 0
0.288 0 0 0 0 0.288 0
0.0288 0 0 0 0 0.029 0
0.0022 0 0 0 0 0.002 0
0.0432 0 0 0 0 0.043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54 0.103 0.183 0 0 0.157 0.103 /
0.3305 0.212 1.315 0 0 0.542 0.2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生活污水接****处理厂 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所排放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均****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注塑、压制废气治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注塑废气、压制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 FQ-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2 危废仓库废气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危废仓库贮存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FQ-10)排放 FQ-10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要求
3 喷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1 《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0) 底、面漆喷房的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FQ-11)排放 FQ-1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满足《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限值要求
4 喷漆车间废气治理设施2 《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0) 清漆喷房的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喷淋”预处理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15米高排气筒(FQ-12)排放 FQ-1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满足《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验收检测期间,各厂界测点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固体废物须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一般固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砂纸、废防尘布、废滤筒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洗枪废液、含漆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漆渣、高浓度废液、废滤材、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企业设有危废仓库1处,约50平方米,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中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要求,环保标志牌已完善。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已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车间内配备了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物品,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从事环保管理,已建立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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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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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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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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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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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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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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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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