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动“物质+服务+N”大救助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实施,有序推进我市“物质+服务+N”大救助工作,我局拟对7县(市、区)开展的“物质+服务+N”工作进行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望有意参与者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物质+服务+N”大救助项目是**市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相结合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为确保项目高效实施,现需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二、遴选内容
(一)评估对象:**市范围内实施的“物质+服务+N”大救助项目。
(二)评估内容:
1.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2.资金使用情况及其效益;
3.服务类救助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4.困难群众的满意度及获得感。
(三)评估方式: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开展综合评估。
(四)成果要求:提交完整的评估报告,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五)评估时间:此次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份)和终期评估(10月份)两个阶段。
(六)最高限价:15万元(超过此报价作无效处理)
三、申报条件
(一)资质要求:
1. 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2. 具有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等领域的研究或实践经验;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二)评估机构要求:
1.具备专业的评估团队,成员应包括社会学、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等领域的人员不少于5人;
2.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经验要求:
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考核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从业经验及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
(五)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
(六)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说明资料。
提交的全部材料需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办公楼5楼502室。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不予受理。联系方式:0894-****949。联系人:扎女士,联系电话:15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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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