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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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书(盖章版)-**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pdf
递交时间:2025-07-01 16:03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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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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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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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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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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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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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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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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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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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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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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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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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编号:****)答疑书 各潜在投标人: **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编号:****)招标提疑时间已截止,现对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 序号 |
提疑内容 |
提疑时间 |
回答内容 |
| 1 |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P28)中第2.2.4(2)条施工业绩(1)处,如已竣工项目存在因业主未及时录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否可以提供业主证明代替**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工程基本信息(或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2025-06-29 21:07:54.04 |
可以,如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答疑书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书内容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书在**市公共**交易网布视作已发放经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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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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