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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司(九号科技项目)ALC隔墙板招标第0003号:(招标编码****)的内容澄清如下:
本合同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以下条款中的 条款,为本工程乙方的履约担保形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交纳合同价款的 5 %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分包工程竣工日期加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的事故已妥善处理,甲方将根据对乙方履约情况考核结果,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在履约保证期限内,乙方以保证金为由,拒绝、延迟、中止等行为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以认定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分包合同价款10%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本工程乙方的履约担保。银行履约保函时效期为本分包工程竣工日期加六个月。如乙方未及时提供保函,则按照(1)条款扣除同等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的执行,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乙方的履约担保期限顺延。乙方履约担保范围为与供应材料实施相关的全部事项。,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中心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