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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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08:29


为加快推进**区2025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区实际,现在**区内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群众公认好。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

(二)帮扶农户好。通过向农户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至少聘用或带动周边15户农户辐射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三)创新意识强。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专长,能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能够积极参加由区、乡镇(街道)两级组织的农技推广方面的各类科技培训,提升科学种田、科学养殖水平。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管理水**生产技能在所在区域居领先水平,具备一定的示范性、引领性。

(四)示范作用好。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发展前景好,****农业农村局推广的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实用技术培训、传播、试验、示范、推广实践中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

(五)辐射带动广。能发挥智力优势,积极向群众和贫困户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能帮助、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六)经济效益好。生产经营适合当地市场需求,具有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名、特、优、新”精品农业思路清晰,擅长农产品营销,年经济收益在本地区同行业中领先。

(七)申报前三年内已被遴选为示范主体的,当年不再申报。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职责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需带头推广使用新技术(特别是2025年的主推技术)、新品种和新机具,要带动周边农户学科技用科技,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促进带动农户增产增收不少于15户。年底带动效果满意率需达90%以上。

(二)能解决当地种养殖业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等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主动接受特聘农技员的技术指导服务。

(四)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农村微课堂、云上智农等网络平台学习;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

(五)按要求提供示范主体创建有关材料。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标准

对选定的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给予3万元补贴,补贴资金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等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以及标牌制作等。

四、公告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7月22日

五、遴选程序

(一)乡镇(街道)初审推荐。申报主体对照遴选条件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申请表、主体实施方案;土地流转协议或示范**协议;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征信、完税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种植、养殖大户由村级、镇级出具种植、养殖规模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于7月22****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科教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公示。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评审及实地考察,评审通过后,统一对申报主体法人进行政审,****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公示5天。

(三)组织创建。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按要求组织创建。

(四)考核激励。由区农业农村局对遴选创建后的科技示范主体组织考核考评,对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兑现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创建程序组织重新遴选。

联系人及电话:李来福、张家翠、李富瑶 ; 0871-****3176。

附件:**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

2025年7月2日

附件:

**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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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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