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治水思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24〕201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利厅公告第23号),省水利厅决定开展2025年**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单位,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申请参加**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二)申请信用评价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以下简称 申请人 ),应当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 信用平台 ,可通过******首页点击 **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进入)建立信用档案。
(三)申请人具有多项资质的,可以同时申请多个类型的信用评价。申请类型与资质证书(许可证书)类别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四)取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满1年的,可以申请信用等级升级。
二、评价组织
2025年**省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厅统一组织,****承担相关信用评价具体工作。
三、评价程序
(一)申请人应按照信用平台的栏目设置,于2025年9月1日前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申请人对所填报信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填写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1),并按施工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2)、监理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3)、质量检测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4)、招标代理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5)、勘察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6)、设计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7)、咨询单位申请信用评价材料清单(附件8)要求,根据所申请评价类型的相应材料清单要求制备纸质材料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5年9月1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纸质材料前,请申请人登录******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协会网站登录账号密码一致),根据制备的纸质材料将相关信息填报于系统中。
(四)****根据评价标准规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基础材料进行赋分,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市场行为进行赋分,并结**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按标准扣分后,由****汇总提出初评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告信用评价结果。
(五)根据《****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云水建管〔2020〕32号),申请人取得信用等级后,即进入动态管理阶段,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进行动态量化扣分,实时核定信用等级,并在******网站信用评价系统及时更**场主体信用评价电子证书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具体事宜,请与****联系对接。
(二)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开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承诺。根据《****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7〕43号),信用评价纸质申请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职称、专利、工法、获奖、业绩等信息必须与信用平台公开的信息一致。申请人填写的工程业绩信息以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的项目信息为准。申请人填写的财****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保持一致。出现多处不一致且影响评价结果的,视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申请人公开信息或申报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信用等级一律认定为C级,同时计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列入信用档案,并在信用平台予以公告。
(四)本次信用评价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信用评价有关资料请申请人到******网站自行下载。
五、联系方式
****水利厅****管理处
联系人:吕仲坤
电话:0871-****2521、****2522
传真:0871-****2521
电子邮箱:****@sina.com
地址:**市**山光复楼
邮编:650021
(二)****
联系人:文章升、计艳蓉
电话:0871-****7922
传真:0871-****1383、0871-****7922
地址:**市**区**佳湖雅居11栋203室
****水利厅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