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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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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县甘家厂乡贺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县狮子口镇双**集体所有土地0.101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公司**县农村供水加压站项目建设用地,拟用于供水用地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讯、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因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确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7月2日起,****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7月2日起,****政府将组织人力**和社会保障、**、财政、自然**、农业农村等单位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狮子口镇双**、****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政府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