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郑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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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市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农文〔2025〕236号)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郑农〔2025〕84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基地,现将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作为本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中心站对接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程序

1. 由农户自愿申请,在规定****中心站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

2. 由各基层农技****中心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申报主体择优予以选定,****农业农村局;

3. ****中心站公示辖区范围内示范主体最终名单,市农****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全市示范主体最终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三)遴选标准

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进行遴选。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大影响力,乐于助人,能够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享有的权利

参与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各项农技推广应用、技术指导员指导服务及技术培训等。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自觉履行的义务

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观摩培训;按要求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地遴选

(一)遴选范围

注册地在**市辖区内,****示范区、科研教学****基地、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经营组织。

(二)遴选程序

1. 申请认定****基地,须****农业农村局提交****基地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 择优予以选定,****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示范协议。

(三)遴选标准

1. ****基地具有项目依托单位,且项目依托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代表资格且持续投入、长期稳定;

2. ****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3年以上;

3. ****基地至少要与1个省辖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或教学单位长期、紧密对接,且签订有技术开发协议;

4. ****基地具有一定的规模,蔬菜、水果、粮食等试验示范面积60亩以上。

5. ****基地有承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的技术力量,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全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

(四)****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认定的****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统一树立“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标牌,开展技术指导等。

三、时间要求

1. 申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请在5个****中心站递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材料(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区域中心站审核合格后于2个工作****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2. 申报****基地****示范区、科研教学****基地、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等,请在5****农业农村局递交****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营业执照、基地承包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超群,邮箱:****@126.com

附件:1.**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2.**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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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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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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