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巴南至綦江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
重庆-重庆-綦江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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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276433Y/2025-00198 [ 发文字号 ] **许可〔2025〕47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关于****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铁发****公司:

你司提交的****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申请(项目代码:****)和《****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资料采用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基本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5653.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615.19万元,方案新增38.00万元(独立费用38.0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7091)


附件

****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1月22日,****组织召开了《****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水利局、****水利局、****开发区农业农村局、**铁发****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设计院****公司(设计单位)、****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和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踏勘了现场,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和“**〔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同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补充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2025年6月19日,项目法人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简况

(一)项目组成、布局及建设情况介绍基本清楚。****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位于**市**区、******开发区,线路起于**绕城高速忠兴,设枢纽互通与绕城高速相交,自北向南经过**区南彭镇、天星寺镇、接龙镇,**区隆盛镇、**镇,****开发区南桐镇、青年镇、关坝镇,**区赶水镇、安稳镇,止于小张坝与**省崇遵高速扩能工程相接。项目为**高速公路,路线全长99.948km(其中:**段28.813km,**段43.776km,万盛段27.359km),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标准路基宽度33.5m。项目设置桥梁20.962km/65座,隧道20.507km/12座,立交14座,沿线设施16处。根据建设需要,项目设施工营地34处,施工便道54.137km,弃渣场65.89hm2/20处。项目总占地面积729.32hm2,其中:永久占地579.24hm2,临时占地150.08hm2。项目挖方总量1683.47万m3(含表土剥离143.64万m3),填方总量864.15万m3(含表土回覆143.64万m3),利用方58.31万m3,弃方761.01万m3。项目已于2018年7月开工,2022年6月完工。项目总投资179.5964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26.657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介绍基本清楚。2016年5月27日,项目取得了《****关于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段)水土保持方案的函》(**许可〔2016〕49号)的批复。

(三)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情形的分析。项目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37处,实施阶段取消弃渣场36处,只启用1处且等级提高,另选址新设弃渣场19处。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十七条,新增设19处弃渣场和等级提高的1处弃渣场,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二、弃渣场变更情况

(一)弃渣场变更情况介绍基本清楚。项目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37处,占地面积58.37hm2,设计弃渣总量394.17万m3。施工阶段实际设置弃渣场20处,其中:1处(Q19)与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弃渣场(原W-36)位置一致但等级提高;19处为另选址新设弃渣场。目前,20处变更的弃渣场已全部启用并完成了堆渣,占地面积65.89hm2,弃渣总量761.01万m3。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变更理由。施工阶段,因涉及基本农田、土地权属人不同意征地导致取消原W-1、W-2、W-3、W-4、W-5、W-14等6处弃渣场;由于工程线路调整,造成原弃渣场被主体工程占用导致取消原W-6、W-7、W-8、W-9、W-10、W-13、W-15等7处弃渣场;由于工程建设方案变更,弃渣数量减少,导致取消W-11、W-12、W-20、W-21、W-22、W-23、W-24、W-29、W-30、W-31、W-35等11处弃渣场;由于运渣道路经过场镇等密集居住区,对居民干扰大,存在安全隐患,沿线居民不同意运渣线路,导致取消原W-16、W-17、W-18、W-19、W-25、W-26、W-27、W-28、W-32、W-33、W-34、W-37等12处弃渣场;重新选址至Q1、Q2、Q3、Q4、Q5、Q6、Q7、Q8、Q9、Q10、Q11、Q12、Q13、Q14、Q15、Q16、Q17、Q18、Q20等19处弃渣场;由于工程路基改桥梁,原W-36弃渣场弃渣量增加导致其等级提高,即本次变更为Q19弃渣场。

三、弃渣场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本次变更的20处弃渣场在启用前分别取得了**市**区渝黔高速****指挥部、**市**区渝黔****指挥部、万盛渝黔高速****指挥部****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选址确认,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弃渣场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敏感区,也避开了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弃渣场周边存在一定数量的居民点、道路、铁路以及本项目路基、桥梁等保护对象,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弃渣场地质勘察、专项设计及稳**全评估论证,评估结论为弃渣场整体稳定,对周边相关对象安全无重大影响;Q16、Q18弃渣场汇水面积较大,开展了洪水影响评价专题认证,****水利局组织的专家审查,整体满足行洪要求。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二)基本同意对弃渣场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四、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一)同意弃渣场的级别与设计标准。其中:Q1、Q6、Q17、Q20等4处弃渣场级别为3级,Q2、Q4、Q5、Q7、Q8、Q9、Q10、Q11、Q14、Q15、Q16、Q18、Q19等13处弃渣场级别为4级,Q3、Q12、Q13等3处弃渣场级别为5级。

(二)基本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典型措施设计。变更弃渣场基本按照专项设计落实了拦挡、排水、盲沟、复耕、植被恢复等措施,但存在以下问题:Q6、Q17等弃渣场未严格按照专项设计实施,应继续整改;Q17弃渣场尚未覆土绿化,应尽快落实;部分弃渣场截排水沟存在淤积和破损,应做好修复和清理工作;部分弃渣场植被恢复效果较差,应实施补植。

五、弃渣场变更投资估算

(一)变更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变更弃渣场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5653.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615.19万元,方案新增38.00万元(独立费用38.00万元)。

附件:****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估算审核表

下载

专家组组长:下载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

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下载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审核投资

备注

方案

新增

主体

已列

合计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5082.46

5082.46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528.79

528.79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3.94

3.94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38.00


38.00


总投资

38.00

5615.19

5653.19


全文下载:****关于****至**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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