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布拖生态环境局关于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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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7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4-****776

地 址:**县特木里**圳路15****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殡仪馆改扩建建设项目

**省****县特木里镇四且村

****

**慕远****公司

为提升**县殡葬服务水平,加强当地群众移风易俗,提高**县人民群众丧葬意识。********殡仪馆进行改扩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6817.37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776.1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2295.21平方米。项目拆除原综合楼(危房)、厨房、公厕;项目改造三栋悼念厅;**2栋悼念厅;**两栋食堂;**一栋业务楼;**两栋食材处理棚及其室外场地硬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火化机焚烧废气、遗物祭品焚烧炉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产生废气和油储存间有机废气。

火化废气采用“高效降温器+脱硫脱酸脱脂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初级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CO、NOx、SO2、颗粒物(烟尘)、HCl、汞、二噁英的排放浓度可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焚烧炉焚烧产生少量的颗粒物(烟尘)、SO2、NOx、CO等,经高效降温器+脱硫脱酸脱脂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初级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处理后可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民族地区习俗,食物主要加工方式为蒸煮,极少进行煎炒,所以食堂油烟产生量极少,经通风扩散后,食堂油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地埋设计,加盖密闭,并在周边种植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污水处理系统臭气达标排放。

项目汽车尾气经周围绿化消减,加强管理,控制行车路线,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启动次数及怠速行驶后对环境影响极小;柴油储存间有机废气经贮存间自然通风后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备用发电机使用次数极少,产生少量废气自然通风后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职工、吊唁人员日常生活废水及餐饮废水,废水经化粪池收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南侧特木里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火化骨灰均装进骨灰盒内,****殡仪馆,办理领取手续后由家属领走,不产生残留骨灰;生活垃圾、祭祀废物、废气处理脱酸脱硫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餐厨垃圾及遗物祭品焚烧炉渣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飞灰和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地面硬化和绿化措施,防止土地沙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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