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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公司
中韩****示范区
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
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工程局****公司中韩****示范区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3条、《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进行变更补遗。招标文件中的该项条款变更如下:
|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3条 |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
账户名称:****工程局****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611********000000329 行 号:310****00128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条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银行****银行,****银行、****银行、中国银行、****银行****银行)。 投标保证金按包件收取,每个包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4时之前。标书代写 投****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工程局****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611********000000329 行 号:310****00128 |
各投标人在后续投标过程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3条、《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条以此次补遗发布的内容为准,其他条款仍参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7月2日
****工程局****公司
中韩****示范区
无人机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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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无人机项目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招标补遗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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