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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2023〕49号)要求,经幼儿园自愿申报、****教育办组织推荐,2025年上半年我区共有1所****幼儿园。经审核,拟认定******幼儿园****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认定的名单有异议,请电****教育局反映。
受理单位:****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股
地址:**区环城路20号
电话:****9203
****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