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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单项实施细则》(海农〔2024〕356号)的通知、《****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灾后恢复生产十条措施〉单项实施细则》(海农〔2024〕423号)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经开发区有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补贴对象的******公司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日-9日(5个工作日)。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三、受理单位
****农林水务科,联系电话:0898-****0167
特此公示。
附件:****开发区台风“摩羯”受灾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设施设备修复补贴发放公示名单
****农林水务科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