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小型机械设备采购及维修类)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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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6342f024-196ae70134f-6e0b6d799
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小型机械设****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天华北路159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长****社区松**置小区D16栋25号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小型机械设备采购及维修类)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小型机械设备采购及维修类)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和电子产品批发服务 小型机械设备采购及维修类,具体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209800
合计金额小写: 209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万零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增补采购,增补采购合同预算金额209800元。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 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签收前的保管。2.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2.4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不负责现场保管 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要求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3.2质保期要求壹年。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售后服务

4.1技术支持 1)本项目大部分采用零星供货,投标人提供7×24小时的供货服务。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问 题。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4.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 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其他要求

5.1合同自招标人新一轮招标采购项目(2025-2027年市政维护材料供货单位采购(小型工具设备五金材料采购及维修类))完成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终止。5.2服务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按实计量、据实结算,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付款方式:
6342f024-196ae70134f-6e0b6d799 209800

所有货物材料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组织相关人 员验收,供货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格证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凭有效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0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望仙路支行(**** :820********951478)
3.预付款保函: 否

按招标文件执行。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并负责清单中规定的相应产品安装。
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采用集中供货或零星供货方式,分别由供货方或采购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 证之一。1.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 人承担。1.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 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1.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5.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 证之一。5.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 人承担。5.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 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5.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沈建民 法定代理人: 徐雪辉
委托代理人: 范斌 委托代理人: 徐雪辉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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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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