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物联网实训室扩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物联网实训室扩建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物联网全栈智能应用实训系统、物联网系统集成工程实训平台等相关设备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 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3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4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5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6 质保期: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www.****.cn/),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须提供查询结果。供应商自行查询的证明材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将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6.com,并支付采购文件费后获取电子及纸质采购文件。
3.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时间)
2.地点:**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示范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31****8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2
联系人:谭文凌、郭思源、王上博
联系方式:037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文凌、郭思源、王上博
联系方式:037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