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门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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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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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综述
发布日期:2025-07-02 11:00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综述

****统计局

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根据《**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政府《****政府关于做好**省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青政〔2023〕17号)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了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和各乡镇普查机构通力协作,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努力,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联审、配****办公室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精心组织保障

为扎实有序开展好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门政【2023】71号),成立了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印发了《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分片包干责任制》《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等保障性文件,确保经济普查工作落地落实。从各乡镇共选聘聘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年龄适中的普查指导员15名、普查员170名。同时针对普查方案、指标解释、数据采集技巧等展开系统培训,经考核通过后上岗,为精准普查筑牢人力根基。本着实事求是、力求节约的原则,科学编制了“五经普”全过程普查经费,并按计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对各乡(镇)、门源种马场、浩门农场下拨了必要的普查经费,累计为“两员”发放补助50.4万元,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多管齐下实施,夯实普查底盘

组织全县各乡镇、两场、园区普查工作人员共划分普查区129个、普查小区149个,并绘制了电子地图。普查员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深入实地,逐街、逐巷、逐楼进行排查。特别是对于一些可能被忽视的小型单位、流动摊贩集中的区域,或者**产业中的灵活办公场所等,仔细甄别其是否属于普查对象范围,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按照“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的原则,提前与编办、市监、税务、民政、交通、农牧等主体部门做好对接,获取登记注册信息,将信息整合梳理,及时更新普查对象名录,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认。建立“周通报”制度,县经普办每周收集各乡镇及两场、各村、社区入户登记工作进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督促指导,严把数据质量,确保普查登记数据真实准确。

三、做到严格把关,确保数据质量

在普查过程中,对每个工作流程进行了严格细化,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指**操作手册,对普查表的填写、数据录入、资料归档等提出明确的要求,让普查员和工作人员清楚知道每个步骤该做什么、怎么做,确保普查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普查员按标准化流程操作,现场仔细核实证照、财务账目等资料,如实填报。运用电子终端采集时,规范数据录入,杜绝随意编造、篡改数据,对疑问数据及时追溯查证。入户登记阶段结束后,为保证数据质量,****统计局举办的关于非一套表及个体户的数据联审培训会,对审核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与州经普办沟通,以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专业骨干在平台上强化审核,对各类审核出现的问题分别联系片区乡镇普查员,再次入户核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注重优化服务,提升普查质效

针对普查员,依据其知识背景、技能短板,定制精细化培训课程,融入案例,提升实操能力;开展线上线下专场培训,讲解指标含义、填报要点,答疑解惑。制定印发了《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专栏,并依托媒体平台、户外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累计悬挂横幅标语200余条,发放宣传折页和告知书1万余份,在“**源”微信公众号转发五经普公告信息26条,县电视台播发专题新闻报道8期,“门源统计新媒”公众号随时发布普查动态信息。普查登记阶段,成立14****小组分片包(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结合线上方式,安排专人及时回应填报疑问,确保精准填报。普查后及时反馈数据统计成果,为企业入规纳统,助其把握发展机遇,让普查服务惠及各方。

总体来看,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0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7%,从业人员15813人,增长3.4%;个体经营户4477个,从业人员9116人。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局

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根据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0个,比2018年末增加58个,增长5.7%;产业活动单位1239个,减少39个,下降3.0%;个体经营户4477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080

100.0

企业法人

524

48.5

机关、事业法人

167

15.5

社会团体

58

5.4

其他法人

331

30.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239

100.0

第二产业

167

13.5

第三产业

1072

86.5

三、个体经营户

4477

100.0

第二产业

159

3.6

第三产业

4318

96.4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35个,占3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9个,占19.4%;批发和零售业128个,占11.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303个,占73.8%;住宿和餐饮业637个,占14.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4个,占4.6%(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080

100.0

4477

100.0

农、林、牧、渔业*

15

1.4

-

-

采矿业

4

0.4

168

3.8

制造业

48

4.4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

2.1

-

-

-建筑业

79

7.3

-

-

-批发和零售业

128

11.9

3303

7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

2.0

204

4.6

住宿和餐饮业

28

2.6

637

14.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0.6

1

-

金融业

4

0.4

-

-

房地产业

37

3.4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9

19.4

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

2.5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

0.6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

2.1

53

1.2

教育

42

3.9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29

2.7

108

2.4

文化、体育和娱**

14

1.3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35

3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813人,比2018年末增加521人,增长3.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06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800人,增加206人,增长7.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2911人,增加213人,增长1.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11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34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610人,占29.2%;教育3147人,占19.9%;建筑业1477人,占9.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29人,占55.2%;住宿和餐饮业3155人,占34.6%;制造业364人,占4.0%(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5813

7069

9116

5345

农、林、牧、渔业*

102

4

-

-

采矿业

248

39

-

-

制造业

597

138

364

1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78

151

-

--

建筑业

1477

270

-

-

批发和零售业

637

275

5029

295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4

73

203

-

住宿和餐饮业

270

170

3155

22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5

35

41

2

金融业

187

83

-

-

房地产业

607

315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74

323

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0

212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

17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5

43

107

53

教育

3147

2091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30

862

214

-

文化、体育和娱**

72

36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610

1932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7.9亿元,增长25.6%。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0亿元,减少8.4亿元,下降18.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9.0亿元,增加36.3亿元,增长57.9%。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7.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7亿元,增长17.4%。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9亿元,减少0.7亿元,下降2.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4.3亿元,增加7.7亿元,增长46.4%。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4.5亿元,增长32.1%。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9.8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8.7亿元,增加3.4亿元,增长64.2%(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7.0

47.2

18.5

农、林、牧、渔业*

0.4

0.2

0.1

采矿业

7.6

6.4

2.5

制造业

8.0

2.6

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5

12.4

2.0

建筑业

2.9

1.5

1.7

批发和零售业

3.2

2.2

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7

0.5

0.2

住宿和餐饮业

1.6

0.5

0.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

0.02

0.04

金融业

0.1

0.0001

0.01

房地产业

14.0

1.2

2.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0

3.0

1.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4

0.1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04

0.03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2

1.0

0.1

教育

10.1

0.6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9

0.6

-

文化、体育和娱**

0.1

0.01

0.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3.2

3.7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基金会,******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2.本表不包含金融业负债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3位或4位小数。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统计局

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根据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5个,比2018年末下降40.9%;从业人员1323人,比2018年末下降2.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4个,占98.7%;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319人,占99.7%(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

1323

内资企业

74

131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1

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个,制造业4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3个,分别占5.3%、64%和30.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248人,制造业 59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78人,分别占18.8%、45.1%和36.1%(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0.0%;负债合计21.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9%。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7.3%(详见表3-3)。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5

1323

采矿业

4

248

制造业

48

59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

478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5.1

21.4

8.1

采矿业

7.6

6.4

2.5

制造业

8.0

2.6

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5

12.4

2.0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原煤

万吨

38.6

原油

万吨

-

天然气

亿立方米

-

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0.7

核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0.2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9个,比2018年末增长97.5%;从业人员1477人,比2018年末增长5.3倍。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9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477人,占100%(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9

1477

内资企业

79

1477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1.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0.5%,建筑安装业占5.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2.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1.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1.2%,建筑安装业占1.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6.0%(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9

1477

房屋建筑业

25

762

土木工程建筑业

32

608

建筑安装业

4

1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8

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1%;负债合计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0%。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7.0%(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9

1.5

1.7

房屋建筑业

2.3

1.0

1.0

土木工程建筑业

0.5

0.3

0.4

建筑安装业

0.03

0.04

0.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0.2

0.1

0.2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统计局、****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统计局

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根据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8个,从业人员637人,分别比2018年末减少15.2%和持平。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4.2%,零售业占75.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18.5%,零售业占81.5%(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批发业

31

11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

1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6

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

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

59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其他批发业

5

8

零售业

97

519

综合零售

11

12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7

10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

2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

2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

14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4

5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

3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

7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1

6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4.5%,其它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占5.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7%,其它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占3.3%。

(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8

637

内资企业

121

61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7

2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0.2%;负债合计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2%。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3%(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2

2.2

3.3

批发业

0.9

0.4

1.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0.3

0.1

0.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0.1

0.1

0.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1

0.01

-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

-

-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

-

-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0.4

0.2

0.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

-

-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0.04

0.01

0.02

零售业

2.3

1.8

2.2

综合零售

0.2

0.1

0.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0.7

0.5

0.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1

0.1

0.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2

0.1

0.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04

0.03

0.0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0.2

0.1

0.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1

0.04

0.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2

0.3

0.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6

0.5

0.7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从业人员20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1%和1.37倍(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

204

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

17

169

水上运输业

0

0

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0

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

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

9

邮政业

2

2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

204

内资企业

20

204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亿元;负债合计0.5亿元。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2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6

0.5

0.2

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

0.53

0.48

0.15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02

0.02

0.02

邮政业

0.02

0.01

0.0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8个,比2018年末下降31.7%;从业人员270人,比2018年末下降26.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53.6%,餐饮业占46.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3%,餐饮业占50.7%(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

270

住宿业

15

133

旅游饭店

2

44

一般旅馆

11

87

民宿服务

1

-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1

2

餐饮业

13

137

正餐服务

9

113

快餐服务

1

9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

12

其他餐饮业

2

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

270

内资企业

28

270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7.1%;负债合计0.5亿元,比2018年末减少54.5%。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0%(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

0.5

0.3

住宿业

1.3

0.4

0.1

旅游饭店

0.9

0.3

0.04

一般旅馆

0.4

0.1

0.1

民宿服务

0.02

-

-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

-

-

餐饮业

0.2

0.1

0.2

正餐服务

0.2

0.1

0.2

快餐服务

0.04

-

0.02

饮料及冷饮服务

-

-

-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

0.01

0.01

其他餐饮业

0.03

0.01

0.0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35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44.4%和增长59.1%(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

3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

1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

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

35

内资企业

5

35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0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3.3%;负债合计0.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 %。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5倍(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02

0.01

0.04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1

0.01

0.0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1

0.003

0.00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02

0.001

0.03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7个,比2018年末下降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个,比2018年末增长10.0%;物业管理企业1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2%和增长2.5倍。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07人,比2018年末增长1.4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8人,比2018年末增长5.1倍;物业管理企业456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倍和2倍。房地产租赁经营1人,比2018年末下降90.0%(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

607

房地产开发经营

11

128

物业管理

18

456

房地产中介服务

7

18

房地产租赁经营

1

5

其他房地产业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7

607

内资企业

37

607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4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倍、19倍和65.7倍;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倍。

2023年末,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3%(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0

12.0

2.8

房地产开发经营

12.4

10.2

2.7

物业管理

0.2

0.2

0.1

房地产中介服务

0.2

0.2

0.007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

1.4

0.04

其他房地产业

-

-

-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4个,从业人员10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4.3%和69.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6.4%,商务服务业占93.6%。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6%,商务服务业占89.4%(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4

1026

租赁业

13

109

商务服务业

191

91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4

1026

内资企业

204

1026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5%和79.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倍。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倍(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9

2.9

1.5

租赁业

0.3

0.2

0.2

商务服务业

11.6

2.8

1.3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统计局、****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统计局

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根据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7个,从业人员54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71.4%和增长28.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个,从业人员407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71.4%和增长28.4%(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

407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7

40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

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

407

内资企业

8

407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6%;负债合计0.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倍。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0.1倍(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2

0.06

0.3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专业技术服务业

0.2

0.1

0.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02

-

0.01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个,从业人员3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4.3%和增长1.75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0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7.3%;负债合计0.0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2.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3倍。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11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5%和下降38.6%(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

115

居民服务业

8

3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9

47

其他服务业

6

3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

115

内资企业

23

115

其他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倍;负债合计1.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6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倍(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18

1.03

0.1

居民服务业

0.04

0.04

0.02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03

0.9

0.02

其他服务业

0.1

0.1

0.08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42个,从业人员31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0.0%和22.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303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2.6%和22.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倍;负债合计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7.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倍。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123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1%和40.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123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8.1%和40.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1倍。

六、文化、体育和娱**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7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6.7%和47.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个,从业人员2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 23.1%和76.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1.2%;负债合计0.0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88.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

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1 %。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35个,比2018年末增长7.4%;从业人员4610人,增长0.9%。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2%。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基金会,******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统计局、****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统计局

门源县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根据门源县第五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地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浩门镇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539个,占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49.9%;青石嘴镇104个,占9.6%;泉口镇89个,占8.2%;**镇67个,占6.2%;北山乡43个,占4.0%;麻莲乡33个,占3.1%;西滩乡47个,占4.4%;阴田乡41个,占3.8%;仙米乡40个,占3.7%;珠固乡30个,占2.8%;苏吉滩乡17个,占1.6%;皇城乡19个,占1.8%;门源监狱4个,占0.4%;门源种马场7个,占0.6%。

2023年末,浩门镇拥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657个,占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数的53.0%;青石嘴镇117个,占9.4%;泉口镇91个,占7.3%;**镇77个,占6.2%;北山乡44个,占3.6%;麻莲乡34个,占2.7%;西滩乡48个,占3.9%;阴田乡43个,占3.5%;仙米乡41个,占3.3%;珠固乡35个,占2.8%;苏吉滩乡18个,占1.5%;皇城乡21个,占1.7%;门源监狱6个,占0.5%;门源种马场7个,占0.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浩门镇539个,占49.9%;青石嘴镇104个,占9.6%;泉口镇89个,占8.2%。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080

100.0

1239

100.0

浩门镇

539

49.9

657

53.0

青石嘴镇

104

9.6

117

9.4

泉口镇

89

8.2

91

7.3

**镇

67

6.2

77

6.2

北山乡

43

4.0

44

3.6

麻莲乡

33

3.1

34

2.7

西滩乡

47

4.4

48

3.9

阴田乡

41

3.8

43

3.5

仙米乡

40

3.7

41

3.3

珠固乡

30

2.8

35

2.8

苏吉滩乡

17

1.6

18

1.5

皇城乡

19

1.8

21

1.7

门源监狱

4

0.4

6

0.5

门源种马场

7

0.6

7

0.6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浩门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839人,占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数的48.5%;青石嘴镇1250个,占5.6%;泉口镇602个,占2.7%;**镇546个,占2.4%;北山乡475个,占2.1%;麻莲乡212个,占0.9%;西滩乡267个,占1.2%;阴田乡288个,占1.3%;仙米乡276个,占1.2%;珠固乡325个,占1.5%;苏吉滩乡126个,占0.6%;皇城乡147个,占0.7%;门源监狱389个,占1.7%;门源种马场71个,占0.3%。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浩门镇10839人,占48.5%;青石嘴镇1250人,占5.6%;泉口镇602人,占2.7%。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15813

7069

浩门镇

10839

5338

青石嘴镇

1250

424

泉口镇

602

264

**镇

546

230

北山乡

475

127

麻莲乡

212

73

西滩乡

267

121

阴田乡

288

131

仙米乡

276

91

珠固乡

325

103

苏吉滩乡

126

29

皇城乡

147

51

门源监狱

389

78

门源种马场

71

9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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