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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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

发布时间:2025-07-02

截止时间:2025-07-24标书代写

智能汽车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智能汽车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智能汽车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任一年度钢铁、冶金、电力、石化、环保等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照片,(时间均在2022-2025年内)。投标人上传的发票信息内容,需与 “****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的 “发票查验明细”一致,如不一致或无法查询报名无效。注:上述资料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总局网站上验证。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规格含100T),准确度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级,包含电子衡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汽车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备衡器装配调试工及二级计量师证书 。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2日10时15分2025年07月24日08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5年07月24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公司

地址:

**市**区

地址:

**省**市**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赵国峰

联系人:

李昊

电话:

176****2372

电话:

0412-****623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7月02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1
中标通知
智能汽车衡
2025-07-31
候选人公示
智能汽车衡
2025-07-02
招标公告
智能汽车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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