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情况的公示

审批
四川-德阳-中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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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7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情况的公示
索 引 号: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7-02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环境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5-07-02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环境局公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受理日期:2025年7月2日,公示日期:2025年7月2日-7月9日。

电话:0838-****553、0838-****339 地址:**市松花**路8号(****三楼126号市环保局窗口) 邮编:618000

序号

排污口名称

项目

性质

设置单位

论证类型

报告编制单位

基本情况

排污口

位置

排污口

类型

排放

方式

入河

方式

废水

排放量(m3/d)

排放

去向

排放标准

污染物总量

1

中****处理厂

入河排污口

扩大

****公司

论证报告

******公司

污水处理量由10000m3/d扩大至30000m3/d,排污****处理厂排污口变更****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标准由《****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变更为《**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处理厂出水标准。

**县回龙镇水观音大桥下游850m(污水厂东侧),凯江右岸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连续排放

管道

30000

凯江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处理厂限值标准”要求

扩大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328.5t,氨氮不超过16.425t,总氮不超过109.5t,总磷不超过3.285t。

2

****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改扩建

**市恒源智创****公司

论证报告

******公司

污水处理量由10000m3/d扩大至30000m3/d,排污口位置由刘家庵河调整至石亭江右岸。

**市马祖镇东林村人民渠下游550m,石亭江右岸

****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连续

排放

管道

30000

石亭江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处理厂限值标准”要求,氟化物≤1.5mg/L,氯化物≤300mg/L。

扩大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38t,氨氮不超过32.85t,总氮不超过164.25t,总磷不超过5.475t,氟化物不超过10.95t/a、氯化物不超过2190t/a。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

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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