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配套10t/h废水蒸发浓缩结晶系统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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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

配套10t/h废水蒸发浓缩结晶系统工程

更正公告

交易编号:A14-126********333349J-****0423-054886-1

各投标人:

****受****委托,对“****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配套10t/h废水蒸发浓缩结晶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交易编号:A14-126********333349J-****0423-054886-1,招标编号:****,现发布第No.01号澄清文件。本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当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分标准“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每提前10天加0.5分,最搞得2分,工期无法缩减不得分。”标书代写

修改为:

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每提前10天加0.5分,最高得2分,工期无法缩减不得分。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6 具体技术要求见下表(包含但不限于)中的“URS003:吨水综合处理成本<60元(当地蒸汽价格为270元/t,工业用电价格为0.65元/KW,不考虑循环水和压缩空气)”。

修改为:

URS003:MVR水处理成本<60元/t,MVR+单效综**处理成本<90元/t(本地蒸汽价格为250元/t,工业用电价格为0.55元/KW,不考虑循环水和压缩空气)

3、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6 具体技术要求见下表(包含但不限于)中的“URS0012:噪音要求:离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音不得大于85dB(A级)。

修改为:

URS0012:噪音要求:离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音不得大于100dB

4、其他不变。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新区秦川镇西小川村淮河大道西段778号

联 系 人:武海兵

电 话:177********5590

招 标 代 理:****

地 址:**市**区**路1号2405室

联 系 人:王万和

电 话:0931-****122 153****3225

邮 箱:ZZXBBLB@VIP.****.COM

2025年7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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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项目配套10t/h废水蒸发浓缩结晶系统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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