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民政局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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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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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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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11: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0474-****01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县鸿茅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082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县**县鸿茅镇参合路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4-****010
附件:
附件1 **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报价明细附件
附件2 结果变更供应商附件.
附件3 合同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县2025年蛮汉镇幸福院改造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接到举报中标供应商(******公司)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项目,经采购人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因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公司废标处理,取消******公司中标(成交)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顺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5019,更正为:0474-****01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47****5019,更正为:0474-****010。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2025年蛮汉镇幸福院改造工程)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3(**县2025年蛮汉镇幸福院改造工程)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19,664.00元,更正为:238,69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鸿茅镇

联系方式:152****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县**县鸿茅镇参合路西

联系方式:0474-****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474-****010

****

2025年07月02日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2
信息变更
凉城县民政局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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