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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腾飞****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交易中心周边道路建设项目相关内容的请示》收悉。我局以《****关于****交易中心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4〕152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同意原批复内容“**纬四路长410米,宽25米;经二路长660米,宽21米;纬七路长400米,宽34米,配套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投资估算11882.63万元。”变更为“**纬四路长410米,宽25米;经二路长660米,宽21米;纬七路长181米,宽34米,配套海绵工程、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投资估算8000万元。”汀发改审批〔2024〕152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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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