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冲康景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区概要:
规划区名称:**市**冲康景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自治区**市**朗镇冲康村,规划面积1.76km2,**S306省道,南至拉林铁路,西至前年核桃园外边界,北至冲康庄园-S306省道一线。
景区发展定位:雅鲁藏布江畔的 “四维融合”文旅标杆,四色**融合的文旅新地标
(二)编制单位及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文物局)
联系人:卓嘎
联系电话:188****9921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建设路大门1号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邹永海
联系电话:177****9269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1-1****花园13幢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本项规划;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本项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规划区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规划区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