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平面规划调整及**食堂宿舍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中学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9年3月经我局批复同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26027.03平方米,容积率0.74,建筑密度27.95%,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20265.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302.9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7275.49平方米。根据侯政办项〔2024〕249号会议精神,****中学校园土****教育局,用于****办学使用。
现建设单位因现有校舍无法满足学生寄宿使用需求,拟向我局申请对原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拟拆除旧行政办公楼,**一栋地上6层,地下1层的食堂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164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891.4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312.57平方米;拟增设****处理站及污水泵房;拟在已建架空田径场架空层增设器材室、讲台等功能;根据《不动产权证书》(闽(2025)**县不动产权第****313号)调整项目用地面积,及根据《**县白沙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实际用地面积。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及**食堂宿舍楼、架空田径场架空层改造建筑设计****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26037.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4635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32.74%,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29633.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386.33平方米,占地面积8066.29平方米。
经审核,调整内容满足《**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依据《**省实施》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示地点:“****”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规划局办公地点:**县甘蔗街道**大道73****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变更前后图纸